【勞工法例】黑雨勞工法例你要知!僱主因員工未能上班而扣假已屬違法?

以往黑雨或者8號風球,很多打工仔都不用上班變相多了一日假期。不過,疫情下WFH成為了打工仔新常態,有部分公司要求員工在黑雨或8號風球期間繼續在家工作。究竟打工仔在黑雨或者8號風球期間又是否一定需要在家工作?如果僱員因為未能上班而被扣假,僱主又是否違法呢?

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

根據勞工處訂立的《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》,列明當天文台懸掛8號風球、9號風球、10號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,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,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的工作安排,否則在員工上下班途中懸掛風球,僱員未能上班僱主亦應該酌情處理。同時,僱主亦有責任確保僱員在其安全環境下工作。如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未能下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崗位,僱主亦不應輕易作出處分,包括扣糧或解僱僱員,否則即屬違法。

極端天氣來臨前僱主和僱員應提前商討工作安排

另外,由於在家工作不需要在惡劣天氣下到達工作地點,而家居亦屬安全地方,而勞工處守則中未有覆蓋在家工作情況。因此,在家工作的僱員可能仍然需要繼續上班。不過,提醒大家,為免引起爭議,勞工處建議僱主和僱員在極端天氣來臨前,應先商討工作的安排。

復工時間應由僱主和僱員自行相討

至於有關復工時間,勞工處則建議僱員可於黑雨或者8號風球訊號除下後2小時內復工,但由於勞工處守則並非硬性規定,所以復工時間應由僱主和僱員自行相討,再作決定。